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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亮剑】错峰式凌晨突击排查 双节前再掀执行高压

发布时间:2023-10-07 09:22:17


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持续巩固深化执行工作高压态势,着力解决辖区群众“急难愁盼”,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长垣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二次“金秋亮剑”专项执行活动,围绕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涉小标的等执行案件,利用清晨时间对被执行人住所地及财产线索进行摸排调查,采取严厉强制措施惩戒拖、逃、躲、赖失信被执行人。

市人大代表师强印、乔国方,政协委员顿森林、苏伟洁,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王洁全程参与见证本次执行活动。

凌晨5时,天方破晓,清露泠泠。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师佩军组织各执行承办团队,采取错峰式执行的方式,突击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实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让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措手不及,无处可躲,彻底浇灭其恶意躲避、“昼走夜归”的侥幸心理。

案例一: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滑某山因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韩某杰诉至法院,后本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协议韩某杰向滑某山分期偿还借款30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韩某杰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其住所地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杰,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韩某杰经过法院达成民事调解后,又无视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时间及金额,主观故意明显,社会影响恶劣,且到庭后仍未主动履行或提出可行还款方案,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案例二: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曹某军因劳务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张某辉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协议由张某辉向曹某军一次性支付劳务工资12350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辉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其住所地进行调查,并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张某辉拖欠一万余元劳务工资,且在法院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仍未主动履行,主观故意明显,社会影响恶劣,且到庭后仍未主动履行或提出可行还款方案,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案例三: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郑某行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将被执行人张某更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某更赔偿郑某行各项损失82012.01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更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更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张某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但其到庭后认错态度较好,在拘传过程中积极筹措赔偿款项,并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完成履行,本院决定对其罚款5000元。

案例四:

简要案情:申请执行人李某杰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王某胜诉至法院,后本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胜向李某杰返还货款3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胜始终未主动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王某胜住所地进行调查,随即将其拘传至法院。

点评:王某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主观故意明显,但其到庭后认错态度较好,在拘传过程中积极筹措赔偿款项,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本院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

本次专项活动中,执行干警共传唤、拘传被执行人19人,其中拘留7人,执行和解案件9起,执行完毕案件3起。

接下来,长垣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助企纾困保民生的工作部署,大力提升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以“一次性有效执行”为抓手,“重拳”打击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让其意识到“不能赖、不敢赖、赖不掉”,营造辖区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速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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