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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判息诉提升季】长垣法院:服判息诉,被告主动赔付13万元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3-08-31 08:59:00


“您好,

我是原告王某某,

被告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给我保险金了……”

这是原告打给

长垣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电话

至此

一起庭审中剑拔弩张的

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尘埃落地

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原告坚持向民事审判庭送来锦旗

表示感谢

原告王某某

于2016年1月18日

购买了被告的“健康无忧C款”保险

保险金额共计13万元

在被保险期限内

原告患畸胎瘤伴甲状腺种类癌、卵巢纤维瘤

先后住院两次进行切除治疗。

后经原告申请

被告拒绝理赔

原告起诉至长垣法院

庭审中

被告先称原告起诉

已超过诉讼时效

再称原告所患疾病不符合

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条件

一时间 双方剑拔弩张

庭审氛围十分紧张

承办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但被告坚持仅按50%比例进行赔付

调解未果

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

对双方争议焦点

做出了充分回应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原告2020年出院至今

一直在做康复治疗

保险事故处于持续状态

故原告要求保险公司

给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

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此外

结合ICD-10中的分类

保险条款中的疾病界定

及原告的病理报告

原告所患疾病

符合保险条款的界定范围

和通常理解

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

被告表示主动履行

原告收到赔偿款

打来电话告知

并于8月23日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积极地实现其权利,作为原告应及时行使权利,并留存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切勿因举证不能而丧失胜诉权。

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时应充分保障投保人知情权与选择权,尤其涉及专业知识、特定标准时,则更应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从而减少由此引发的纠纷。

责任编辑: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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