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2-05-21 17:20:27


    我国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另外,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01374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