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以外地车为目标,假装被撞倒,谎称有心脏病,数十次敲诈勒索。长垣县法院对陈某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陈某伙同吴甲、吴乙(以上二人均已判刑)经预谋敲诈勒索财物,商定以外地牌照的农用机动三轮车为敲诈目标,被告人陈某驾驶吴甲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吴甲驾驶二轮摩托车尾随其后,发现目标后,陈某开车故意逼挤三轮车,吴甲骑摩托车假装被撞摔倒,然后以吴乙有心脏病要看病,并威胁不拿钱就叫人来,陈某又假装是吴乙的经理进行调和,敲诈勒索钱财,从2007年10月开始先后在长垣、封丘等地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5次,其中陈某和吴甲参与35次,涉案金额54345元,吴乙参与25次,涉案金额3764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