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天,长垣市人民法院在户外公开审理原告韩某与被告狄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9月26日,长垣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杜相禹在户外开庭点敲响了户外开庭第一槌。
庭审过程中,法官、书记员与原告、被告相对而坐,头顶蓝天,背靠法院,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户外庭审。虽然是户外开庭,但整个过程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地开展,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充分阐述了各自意见,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阳光下的庭审”。
长垣市人民法院始终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探索精神,满足疫情期间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确保疫情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