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长垣市人民法院恼里人民法庭在镇政府举办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讲座”,这既是该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的又一务实之举,也是该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太俊,长垣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出席开讲仪式并分别致辞。恼里镇机关干部职工、企业经营者及村干部200余人现场听课。恼里镇党委书记韩瑞浩主持了此次讲座。
宋主任在致词中强调,当前我们的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都与法治密不可分。我们的机关干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能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能为”;我们的企业经营者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能够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我们的村干部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能够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学会用法律解决农村出现的各类问题。
都院长在致词中指出,近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市法院的诉源治理工作,为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了保障。今后,市法院及各人民法庭将继续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同时我们将结合地域特色,积极围绕辖区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切实维护各方权益,打造“法庭+乡村振兴”特色法庭品牌,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解决在基层。
恼里法庭庭长于相军以“老于开讲了”为题,将听众带进了氛围活泼、接近乡土、寓教于乐的法治课堂。于庭长对农村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诉讼时效、合同的定义和种类、民间借贷、宅基地纠纷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对企业经营者经常遇到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定金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担保、票据等逐一进行了详细解读。交流过程中采取实例分析、现场互动等方式,解答了相关人员提出的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等涉及的法律问题。讲座气氛热烈,学法氛围高涨。
参加讲座的人员纷纷表示,恼里法庭组织的这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讲座很及时很必要,于相军庭长结合自身长期基层法庭的司法实践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用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讲授了这堂生动的法制课,确实让大家受益匪浅,以后一定会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权利、履行义务、规范经营。
下一步,长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讲活动,持续增强基层群众法治素养,不断营造和谐文明的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