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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人民法院召开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6-09 08:14:29


长垣市人民法院召开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积极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6月8日,长垣市人民法院召开进一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学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樊杰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长垣市人民法院召开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党组成员、副院长侯宝峰首先传达《长垣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点对案件级别管辖、案件提级管辖的范围、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予以明确。

长垣市人民法院召开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都学敏院长围绕该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改革重要意义。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法律公正公平统一使用的创新举措。同时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水平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二是要瞄准堵点痛点靶向化解纠纷。要积极转变办案模式,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要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等专业调解作用,提高案件的调解量和水平;院庭长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职能作用。

三是要完善配套,狠抓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促进改革工作落实落地落细,根据试点推进的重点内容和发展阶段,加强试点实践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实施工作,凸显地方特色和优势,提高改革举措的针对性、精准性、有效性。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常态化的培训,举办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比、优秀庭审评比等旨在提高办案人员的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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