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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韩豫宛到长垣县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1-07-19 22:19:10



长垣县委常委、副县长秦德平、法院院长景素珍与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韩豫宛等调研人员深入交流探讨

    7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巡视评查问责办主任韩豫宛一行,到长垣县法院专题调研审判管理工作。长垣县委常委、副县长秦德平、法院院长景素珍陪同调研。

    韩豫宛同志对长垣法院在审判管理方面的进行探索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要求长垣县法院要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以信息化为特征的审判管理工作。他指出,以信息化为支持的审判管理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司法公正、高效的必要举措,是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他系统讲述了审判管理的职能和作用,并就当前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建好平台。信息化是审判管理工作发挥潜能的重要抓手,首先需要各级法院领导的重视,其次需要必备的硬件设施作支撑,要迅速安装基层法院信息网络平台,尽快启动审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二是抓好应用。信息化最大的优势就是资源共享,既能方便群众,又能提高工作效能。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审判信息化管理力度,全面推行立案、审判、审监和执行工作流程管理,使案件从立案开始到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都按设定的程序要求输入电脑,以实现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以及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的分离,有效的对案件审限、卷宗材料的归档等问题实现全程监督,力求实现“无纸化”办案,切实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三是做好培训。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努力加快法官队伍的信息化进程,鼓励法官走出去学习借鉴信息化工作先进法院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掌握案件输入要领,切实让现代科技成为推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助推器”。

    景素珍院长表示:要以省院领导的调研指导为契机,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科技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综合效能,用信息化推动案件实体管理,推动司法公开公正,增加工作透明度,使司法工作不断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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